以案说法 | 警惕 “春节特色”非法金融陷阱,守好钱袋子!
春节将至,万家团圆,也是人们手头资金相对充裕、消费投资意愿活跃的时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个时机,精心包装各种投资骗局,企图侵蚀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作为您的投教伙伴,我们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您深入剖析几种极具迷惑性的非法集资手法,帮助大家认清本质,过个安心幸福年。
一、 温情面纱下的“养老”陷阱
打着“养老金融”的旗号,针对老年人推出“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引诱陷入庞氏骗局泥潭。
【案例警示】沈某峰(红通在逃人员)组织招募周某标、李某等人设立某集团公司,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上海、江苏、安徽、云南等地开设养老旅游基地、酒店、度假别墅等项目,并招揽业务团队,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等理财产品,承诺保证本金并获取固定收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经审计,该集团公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共计50.3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5.4亿余元。
涉案公司打着“养老金融”的旗号,以提供养老公寓、旅居基地为噱头,针对老年投资人推出“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产品,宣传一方面获取高额利息,一方面可享受高质量的养老、旅游服务,利用老年人对资金安全和养老保障两大需求,导致大量老年人陷入庞氏骗局的泥潭。
【风险提示】社会公众应增强风险意识,不轻信“高收益”承诺。警惕“高回报、无风险”宣传,面对“免费旅游、低价旅游”等福利,保持理性,守护好养老“钱袋子”。
应核实养老服务资质,警惕“预付费”陷阱。在选择养老机构时,注重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等证件,确认企业有提供养老服务的合法资质。同时警惕购买“预付费卡”的支付钱款方式,预先缴纳的资金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 热闹场景里的“黄金”幻影
春节是黄金消费的旺季,一些骗局也披上了“黄金理财”的光鲜外衣。
【案例警示】在陕西汉中,罗某华等人先后多次变更公司名称以规避监管,以投资黄金为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超过5000万元。在本案中,非法集资人通过向群众分发投资宣传彩页、聘任讲师宣传黄金投资的优势及好处、通过公司员工自己的人际圈向亲戚朋友宣传讲解投资、组织投资者实地考察等方式宣传非法集资活动,并要求或以高息诱导投资者将认购的黄金产品留存在公司不带走,公司根据集资人投资数额的多少、投资时间的长短按照相应比例按月给付。投资者支付款项后,拿到手的仅是一纸合同,所谓的黄金只是“纸上黄金”,最终造成巨大损失。
【风险提示】不法分子设立公司,通过发放宣传页、组织讲座、甚至邀请“专家”宣讲黄金投资的好处。他们以“保值增值”为噱头,吸引投资者购买黄金产品。但最关键的一步是,他们会以“代为保管可获得更高返息”为诱饵,劝说投资者不提取实物黄金。广大投资者需警惕以“黄金理财”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切实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三、 虚假繁荣中的“高息”诱惑
无论是伪装成培训退费,还是打着影视众筹、外汇交易的旗号,承诺“保本保息”是所有非法集资骗局的共同内核。
培训退费:不法分子披着监管机构或知名央国企公司等权威机构外衣,诱导群众通过二维码、网址链接、安装包等方式下载安装可疑APP,窃取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生物识别等信息,承诺以投资收益的形式返还培训费用,实施诈骗。
影视众筹:利用大众对电影行业的好奇,以“热门电影众筹”“票房分红”为名,承诺定期高额返利,实际上项目可能根本不存在。
虚假炒汇陷阱: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从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所有宣称“稳赚不赔”的炒汇平台,后台都可能被操控。投资者的交易账户只是虚拟数字,资金并未进入真实市场,最终可能面临平台突然关闭、无法出金的结局。
安全锦囊:请务必牢记,收益与风险永远成正比。面对明显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无风险回报承诺,一定要首先打个问号。春节聚会时,听到亲友推荐所谓的“发财门路”,不妨多一分冷静,查一查资质,问一问细节,切莫因人情和冲动做出令自己后悔的决定。
风险提示:本材料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全面了解产品情况、费率结构、各销售渠道收费标准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基金投资须谨慎。




